老人年金 老人年金舊制申請被拒 因為父親勞保退休後長年旅居國外,今年申請時被以最近3年每年未住滿183天為由被拒,因去年8月已滿65歲亦不符參加國民年金資格請問知識達人要如何才能補救.......
愛立刻 您好:名詞釐清1.敬老津貼這項社會福利津貼,自97/10/01後併入國民年金,敬老津貼同時落日,並且改名為國民年金保險之基本保証年金。

2.同時由於此項業務併入國民年金保險,所以也由各地鄉鎮市公所轉移至勞保局。

令尊為32/08之生日,所以是適用國保的基本保証年金,針對名詞及請領政府機關請勿再搞混了。

國保基本保証年金請領限制凡生日為32/10/01以前出生之民眾即適用此項年金請領,且不適用其他國保的任何條款。

但需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底下列一下除外條款部份:(一) 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二)領過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

但原住民領取一次退休(職、伍)金者,不在此限。

(三) 正在領取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

(四) 近1年度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50萬元以上。

(五) 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以上。

(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文清的建議首先要知道,這是一項社會福利津貼,何謂社會福利津貼呢?即您不需要付費就可以領錢的福利政策,所以都會有一小小的資格限制。

因為令尊未達資格當然無法領取。

當然這也無法補救,只是您要知道這個細部的請領規則。

只要再次達到除外限制就可以再請領。

例如98年1月份要申請基本保証年金,則勞保局會審核令尊的近三年的每年有住183天以上的資料。

比對資料為第一年度 95/02 至 96/01第二年度 96/02 至 97/01第三年度 97/02 至 98/01這三個年度都要有183天才可以請領。

是以請領月份往前推的三年度,所以只要令尊未來的三年都有183天的情況,即可再度請領『國保的基本保証年金』。

相關法令1.國民年金保險法延伸閱讀1.國民年金保險是什麼樣的保險? 2.國民年金有排富條款嗎?資料來源此文係採用節錄之重點! 參考資料 文清的保險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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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年金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5110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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