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退休金一般年資未滿是已到60歲方可申領..而伯父的年資已足..所以可以選擇一次給付或是年金給付..只是因伯父尚未滿60歲..新法規定..可以在未滿60歲前且55歲時申請勞保年金制,而因伯父年資已足,所以若選擇一次給付,並沒有年齡限制...只是若選擇勞保年金,則每提前一年要扣4%..因此,若伯父選擇在55歲時辦理勞保年金退休..則會被扣掉20%..(可至勞工局或勞保局官網查詢.上有明確公式,在此就不多說了)其次,若台灣政府不倒..則建議是選勞保年金較好..至於國民年金.只要待伯父領取勞保年金後,因尚未滿65歲,且沒有勞保..所以勞保局會於每兩個月寄發國民年金繳費單給妳家人而國民年金若妳的父親於55歲時申退勞保..則需繳費10年的國民年金而國年金每月的投保薪資都是已最低勞保薪資17,280元算..所以想比之下..是灰熊不划算地哦而我看妳的問題..猜想妳父親應該較不缺這筆金額所以我的建議是..繼續保勞保至60歲或者到65歲在申辦退保..一來所保薪資可已43900算..二來..過了60歲後每多加保一年..勞保多給付4%比例給付...所以待65歲時..便能享有更多月退金...(當然要是咱們的台灣政府勞保局不倒的情況下)
職業工會加保案件已經有在加強查核了若掛名加保經查獲,會取消勞保資格且年資不算,已繳保費也不會退還,還必須補繳國民年金保費,已經領取的勞保給付也要依法追還。
國民年金要滿65歲才可以請領,而勞保若選勞保年金最快可在滿55歲請領減額年金減少20%。
以你父親為例,年齡53歲,勞保年資31年8個月,若今年一次請領勞保給付,而退休前3年平均投保薪資36259,可得45*36259=1631655元,之後不能參加國民年金。
以你父親為例,年齡53歲,勞保年資31年8個月,加保到滿55歲,勞保年資33年8個月,若請領勞保年金給付僅能領減額年金,而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43900,每月可得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43900*(33+8/12)*1.55%*(1-20%)=18326元,之後不能參加國民年金。
以你父親為例,年齡53歲,勞保年資31年8個月,加保到滿60歲,勞保年資38年8個月,若請領勞保年金給付,而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43900,每月可得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43900*(38+8/12)*1.55%=26311元,之後不能參加國民年金。
勞保年資31年8個月,滿53歲保國民年金保險12年至滿65歲,勞保選擇勞保年金(民國109、110年勞保年金請領年齡為62歲,每延後1年請領,就依原計算金額增給4%,滿65歲請領增給12%):勞保年金=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8+8/12)*1.55%*(1+12%)=43900*(31+8/12)*1.55%*(1+12%)=24133元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僅能選擇B式(現在月投保金額是17280):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17280*12*1.3%=2696元每月共可得勞保年金24133+國民年金2696兩筆費用。
國民年金比較好還是老人年金勞保年金7/17三讀通過,勞保年金98/01開始實施,滿60歲就可申請~~它的計算公式60歲退~~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使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投保年資*1.55%以你爸的年資,目前已與國民年金無關了,因為即使現在申請一次領清,還是不能加入國民年金的因為你的勞保年資已超過15年,接下來重要的是選擇繼續投保,而且現在已是36259的平均薪資,如果可以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有43,900的話那就可以申請月領了,當然啦!!目前勞保退休基準年齡為60歲, 每提前1年退休減應領金額的4%,5年就是20%,若選擇55歲退休要扣可領的20%,若選擇56歲退休要扣可領的16%,若選擇57歲退休要扣可領的12%,若選擇58歲退休要扣可領的8%,若選擇55歲退休要扣可領的4%,假設你爸他的投保薪資是36259,如果現在開始保43900到55歲,這樣平均到55歲領一個月是多少呢???~~這要智勞保局查,會較清楚,若在55歲退若以40000元計算,投保年資若以33年計算~~它的計算公式55歲退~~投保薪資*投保年資*1.55%*0.8到55歲領一個月是40,000*33*1.55*0.8=16,368/月給您我收集的 14:勞保退休金&國民年金試算 請一定要好好了解
國民年金制度,國民年金不繳,國民年金 勞保,國民年金減免,國民年金保險,國民年金請領資格,國民年金補助,國民年金查詢,國民年金繳費,國民年金試算國民年金,老人年金,勞保局,平均薪資,台灣,薪資,伯父,選擇,勞保年金,國年金
老人年金參考資訊: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10904251
如有不妥請告知於本Blog,請留言給我,將立即移除。謝謝!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