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工 針對違法侵害外籍看護工權益之養護機構實施勞動條件及聘僱管理檢 針對近日輿論指出,部分養護機構提供給外籍看護工惡劣之勞動條件,不僅侵害外籍看護工勞動權益,也危害到受照顧者的照顧品質,勞委會重申,養護機構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其所僱用之勞工無論是本國籍或外國籍,皆受到該法之保障,勞委會除將立即針對涉及違法侵害外籍看護工勞動權益之養護機構進行勞動條件及聘僱管理檢查外,也將於1個月內邀集內政部、衛生署及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研商現有聘僱外籍看護工之養護機構實施檢查之分工事宜。

勞委會表示,養護機構所僱用之外籍看護工,適用勞動基準法,所以工作時間應該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此外,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看護工除住宿應依外國人生活管理計畫書所訂項目及標準妥善安排外,僅得從事替被照顧者餵食、更衣、清潔身體、環境清潔、膳食料理、衣物洗滌等相關事務工作,養護機構不可以指派看護工從事打針、抽痰等涉及醫療行為之許可以外的工作。

為保障養護機構外籍看護工之勞動權益,提升養護機構照護品質,勞委會表示,將採取以下措施: 一、針對關懷外籍勞工團體所提供涉及違法侵害外籍看護工勞動權益之養護機構,立即交由地方政府實施勞動條件及聘僱管理檢查。

二、於1個月內邀集內政部、衛生署及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研商查察分工及執行方法,並規劃執行聘僱外籍看護工之養護機構實施勞動條件及聘僱管理檢查。

三、聘僱外籍看護工之養護機構,一經查明確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或就業服務法規定之情事時,將依法處以罰鍰或廢止其聘僱外籍看護工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轉自職訓局外勞作業電子報>>>

外籍看護工

參考資訊: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45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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