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籍看護 申請外籍看護條件 我爸爸30年次,目前診斷為輕度失智症,因怕父親外出會走失,想要申請外籍看護,不知條件是否符合??
版大您好:申請外勞是需要符合條件申請的:1、特定身心障礙【領有殘障手冊者】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2、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需全日二十四小時照護 ,其巴氏量表評分為三十五分以下者。殘障手冊名稱如下:1.平衡機能障礙2.軀幹障礙3.智能障礙4.植物人5.失智症6.自閉症7.染色體異常8.先天代謝異常9.其他先天缺陷10.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九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11.精神病依版大父親的條件,並不符合第一項資格,建議版大請醫生幫忙開張診斷書,符合第二項資格,就可以申請,如果有相關疑問,歡迎詢問喔。 參考資料 *******jy887
勞委會規定有10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度級以上等級可申請外籍看護工,其項目為:1. 平衡機能障礙2. 智能障礙3. 植物人4. 失智症5. 自閉症6. 染色體異常7. 先天代謝異常8. 其他先天缺陷9. 慢性精神病10. 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九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因此,以被照顧者目前係持有輕度等級的手冊而言,若要以身心障礙手冊來申請是不符合規定的.但也不一定就沒有申請機會,因為您可以改以到公立或合格醫院經醫療團隊評估,若巴氏量表分數達一定標準(不一定是35分以下),且須24小時由它人照料的話,仍然可以向勞委會申請外籍看護工的.建議您找專業的仲介公司及從業人員諮詢,會比較清楚下一步應該如何走.
您好1.建議您可帶爸爸於長期看診醫院,請醫師協助開立診斷書,機會是有的2.另請專業仲介協助辦理申請流程(可依據勞委會每年評鑑結果A級仲介來篩選 參考網址http://labor.evta.gov.tw:8080/agentext/MainMenuExt.jsp)以上若有需協助或疑問,可於個人部落格留言竭誠服務
最近也有考慮請看護...所以..問過仲介公司查問後..年齡及相關病況為其次..能不能請...主要還是要看醫生...願不願意在那張制式表格..XXX診斷證明書...全名忘了..所以...建議(仲介建議)...您父親去掛號看診時...問一下醫生...(最好是經常固定)
先生/小姐您好:我想您一定是位很孝順的後輩,通常很多家庭遇到問題都不知所措,但其實若能在家中適時的配置一位看護將會更好,一來照顧行動不便的長者,二來為家中分擔一些事務。現今的雇傭水準都很穩定,有些甚至會說中文與您對談,通常雇傭最多只能來台9年,但其實很多家庭到最後都會和她們變成好朋友,這其實是雇主與外勞間良好的互動所致,因彼此信任所以產生信賴,竭誠的歡迎您前來指教及討論!知道只是知識,做到才是智慧!更多請參閱此處:www.wretch.cc/blog/johnjohn864/16176356

申請外籍看護條件,身心障礙,失智症,巴氏量表,醫療機構,符合,父親,項目,爸爸,外出

申請外籍看護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010403142
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mnur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