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籍看護申請外籍看護 申請外籍看護 如題,需要支付仲介哪些費用,請直接給我數據即可,不要轉貼法條,勿廣告!

謝謝~
您好雇主需要支付仲介的費用: 0~15000不等, 看公司收費規定及殺價結果而定.雇主需要支付外勞(家庭看護)的費用:1. 底薪: 15840/每月2. 假日(星期日)加班: 視每月無休假的星期日天數而定: 528/天雇主需要支付政府的費用:1. 就業安定費: 2000/每月, 或 67/天(未足月)2. 健保費: 802/每月 (雇主負擔)其他:1. 特休費: 三年有14天特休*528/天 (依法須支付, 但有些外勞不會爭取)2. 期滿回程機票: 8000左右/ 勞資協商 建議: 外勞極力爭取14天特休費者, 回程機票由外勞自付. 外勞不計較特休者, 一般都比較乖, 雇主可考慮以回程機票獎勵她. 參考資料 自己多年仲介經驗+就業服務法
只需要簽約金六千,但因為公司面對無底薪業務,會讓簽約金無上限去對客戶談,所以建議您多去詢問各家仲介.其餘費用都是雇主對勞工 .不免俗還是推銷自己公司, 仲泰祥人力仲介 謝謝
申請看護工應備文件:雇主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被看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增加一人: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申請要點:看護工入境每月後聘僱費用:外勞必須負擔部份申請資格必須以下之一者1. 病症暨失能診斷診書,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醫療機構之醫療團隊申請專業評估,經評估被看護者須全日二十四小時照護。

2. 持特定重度身心障礙手冊(領有重度障礙手冊) 1.平衡機能障礙2.軀幹障礙3.智能障礙4.植物人5.老人癡呆症6.自閉症7.染色體異常8.先天代謝異常9.其他先天缺陷10.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九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11.精神病以上為重度或極重度,即可不須要失能診斷証明書,其他如果是聽障、視障、器障殘障手冊或持輕、中度殘障手者,亦須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診書,才能申請家庭看護工的資格。

申請看護工應備文件:1. 申請人身份証影印本。

2. 申請人及受照顧人戶口名薄影印本。

3. 失能診斷診書影印本。

申請人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父子、母子、祖孫)。

三、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叔叔、伯父、姑姑、阿姨、舅舅)。

四、一親等之姻親(公公、婆婆、岳父、岳母)。

五、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六、被看護者在台無親屬。

情況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由與被看護者無親屬關係之人擔任雇主或以被看護者為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

但以被看護者為雇主者,應指定具行為能力人於其無法履行雇主責任時,代為履行。

2009-05-16 01:35:52 補充八、外勞在台聘雇期限以兩年為限,到期前二個月可申請展延一年,一名外勞最多可以工作六年,政府將修法改為九年 基本薪資$15,840 目前本國最低基本薪資加班費$2,112 528*4(星期日不休假)外勞健保費自付額$216 外勞必須自己付擔每月實付金額$17,736 15840+2112-236就業安定費$2,000 健保費$1038 每月繳交一次,約月中寄發每月平均實付金額$20,754 17716++2000+1038共20754元 參考資料仲介經驗多年
期滿回程機票本來就要付的,還要看外勞爭不爭取14天休假折現或要求休假才給,太苛了吧
西大如果付錢的是您自己, 可能就不會這麼大方這就是人性, 別人付你錢是越多越好要付錢給別人則是斤斤計較按照法規回程機票是外勞自付家庭看護工也不適用勞基法, 所以特休假尚有討論空間我們是站在雇主與外勞之間 , 儘可能取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平衡點, 無關苛與不苛.有雇主不付機票也不給不休假獎金也有雇主付了機票也給了不休假獎金沒有法令強制要雇主付這些錢,
不好意思,這行我也從事過不少年除非是該外勞懶散不盡心,不然我覺得要以不求休假來換機票就是一件很苛的事人家一離開家裡就是兩三年,難道如果中間有想休假回家也算「不乖」嗎?(當然中間外勞要自己返鄉探親就自己負擔機票費了)我覺得這是仲介在雇主要申請外勞之前,就該給雇主的一個教育,該給人的還是要給人,家庭看護工的工時,一般可是都比廠工還久的(而且還沒加班費!

),一年給七天的假一點也不過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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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72704100 申請外籍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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